张国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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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石家庄主任律师执业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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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出资证明书如何出具?

作者:张国贵律师时间:2024年04月17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65次举报

公司是出资证明书的签发主体,出资证明书载入公司名称,才能明确股东是哪个公司的出资人并具有股东资格,从而依法行使股东权。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当事人依法履行出资义务或者依法继受取得股权后,公司未依据公司法规定向当事人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当事人可向法院请求公司履行上述义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下列事项: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出资证明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由公司盖章。出资证明书加盖公司印章,一方面表明股东已经向公司缴纳了出资,公司的股东权益一旦被侵犯即受法律的保护;另一方面也证明公司收到了股东所缴纳的财产。


张国贵律师毕业于河北经贸大学经济法系,法学硕士。现任职于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河北体育法学会常务...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北-石家庄
  • 执业单位: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130120********9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离婚、公司法、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