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包单位承包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发包给他人;(2)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发包给其他单位承包的;(3)分包工程发包人将工程分包后,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和派驻相应人员,并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的,视同转包行为。(1)分包工程发包人将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工程承包人的;(2)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许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专业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3)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的主体结构的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