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违约金和滞纳金分属两个不同的概念,滞纳金属于行政法律中的概念,是因行政管理相对人违反法律规定的缴费义务,比如缴税。违约金是因违反合同约定、向对方支付的具有赔偿性的金钱给付义务,而借款合同中即可以约定违约金;
2、违约金和滞纳金的强制性不同,滞纳金具有法律强制性,而违约金不具备;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
3、违约金和滞纳金发生的主体不一致,滞纳金发生在不平等的行政关系主体之间,比如民警跟公民,反之,违约金发生在平等民事主体之间。
张国贵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