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 嘱
立遗嘱人:-,性别_,出生日期_,住址,公民身份号码:-。
我与(公民身份号码:)是夫妻关系,已于2020年过世,我们共有一个子女,分别为
。我现在住在长女家,生活主要由长女一家照顾;次女在A地生活,我们基本不来往。我现在神智清醒,自愿立遗嘱如下:
1在我去世后,位于的房屋属于我的全部产权(包括我继承妻子遗产的份额)全部归长女壹人继承;
2.因长女现患癌症,如长女-先于我去世,则上述遗产全部归外孙壹人继承;
3.上述房屋如被拆迁或征收等,安置、调换的房屋或补偿款及其他全部利益也按照上述原则由长女或外孙继承;
4.上述遗产,不作为遗嘱受益人的夫妻共有财产,仅作为其个人财产。
代书人: 立遗嘱人:
日期: 日期:
见证人:
日期:
张国贵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