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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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石家庄主任律师执业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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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无效,是否应该缴纳租金?

作者:张国贵律师时间:2023年07月29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330次举报
2023-07-29


租赁合同无效后,承租人并不是不需要支付租金了,作为出租人,在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况下,仍旧可以向承租人主张实际使用房屋期间的占用费。

  实践中,若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房屋占有使用费的标准,则基于意思自治的原则,只要约定的标准并未明显高于实际损失,法院一般不会主动对该标准进行调整。若合同中未约定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或者解除后房屋占有使用费,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确定房屋占有使用费,也可以按照房屋被占用期间同地段租赁市场价格确定。


张国贵律师毕业于河北经贸大学经济法系。现任职于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河北体育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北-石家庄
  • 执业单位: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130120********9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离婚、公司法、合同纠纷
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
1130120********94 婚姻家庭、离婚、公司法、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