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民间借贷是借款合同,所以,可以在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之间选择法院。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对于民间借贷纠纷而言,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在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也就是原告一方所在地(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作为合同履行地,该地法院是有管辖权的。
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五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张国贵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