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身物品的安全,包括电动车、家里的财产主要还是依赖业主自身保管,物业只有在完全没有尽到安保义务的情况下才承担一定的责任,比如说保安巡视不到位、应该安装的监控设施没有到位,导致财物被盗,那么物业可能要承担一定的责任,总体来说,小区里的私人物品失窃的责任不应该由物管来承担。
物业管理关系,实际上是一种合同关系。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特别约定了物业公司对业主家中贵重财物负保管义务的,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张国贵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