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修正)第四十四条: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他的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应当在出境前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担保。未结清税款、滞纳金,又不提供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
规则理解:
依法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应当积极履行纳税义务、诚信经营。如果企业存在未结清的税款、滞纳金,且不提供担保的,为督促欠缴税款的企业尽快缴税,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可能会被相关机关阻止出境。
张国贵律师
《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修正)第四十四条: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他的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应当在出境前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担保。未结清税款、滞纳金,又不提供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
规则理解:
依法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应当积极履行纳税义务、诚信经营。如果企业存在未结清的税款、滞纳金,且不提供担保的,为督促欠缴税款的企业尽快缴税,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可能会被相关机关阻止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