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原告应当证明双方存在真实的借贷合意,原告可以提交借款合同、借条、欠条等材料;如果亲属间确实没有书面的借款凭证,微信聊天记录、电话录音录像等也可以作为佐证,至少也要就双方存在借贷合意进行合理说明。
其次,原告应当证明款项已经交付,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实际提供借款时成立;原告可以提交金融机构或者支付平台的转账凭证,比如银行、微信转账记录;如果主张现金交付的,应当提供取现凭证、收条、录音录像等证据证明款项确实已经交付。
另外,关于利息,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之间借款的,如果没有约定利息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都视为没有利息。如果原告主张期内利息的,要证明双方明确约定了利息,否则出借人要求支付期内利息的请求通常不能得到支持。
张国贵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