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需要查明借贷合意和款项交付,在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这仅就款项交付进行了举证,对于借贷合意仍需进行举证证明。
若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6条规定,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在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此处被告的举证只需要达到否定案件借贷本身就足够。
“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指作为共同债务人,以全部财产对该类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夫妻共同债务的本质系因夫妻共同生活或夫妻共同意思表示而产生的债务,“共债共签”作为确定夫妻共同债务的基本原则被《民法典》所明确后,在民间借贷纠纷中确定夫妻共同债务,均应按照《民法典》第1064条所规定的标准予以认定。
张国贵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