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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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石家庄主任律师执业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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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不生效的情况有哪些?

作者:张国贵律师时间:2022年11月19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708次举报
2022-11-19


合同不生效的情形如下:

1、内容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2、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

3、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

4、恶意串通情形下签订的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

合同未生效,只有合同权利对方确认后才能生效,善意对方可以在被追认前撤销合同,合同无效,自始至终没有法律约束力。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百四十三条     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张国贵律师毕业于河北经贸大学经济法系。现任职于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河北体育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北-石家庄
  • 执业单位: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130120********9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离婚、公司法、合同纠纷
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
1130120********94 婚姻家庭、离婚、公司法、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