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给休产假,首先可以选择和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话,由于单位这一行为是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女职工是可以直接到当地劳动部门进行投诉单位违法行为。根据女职工特殊保护规定第7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此外,各地方在国家规定的产假基础上,还规定了当地的生育假。
如果所在单位没有为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那么产假工资应由用人单位支付。当然各单位企业给女职工发放的产假工资会依据各地区规定和本单位或企业制度而不同,但是按照国家规定产假工资应不低于职工基本工资。
用人单位为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的的产假期间的待遇为:
1、生育津贴;
2、生育医疗费用;
3、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4、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法律依据】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妇女的特点,依法保护妇女在工作和劳动时的安全、健康以及休息的权利。
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
张国贵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