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携带进出境的行李物品、邮寄进出境的物品,应当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并接受海关监管。
2、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并接受海关查验。
3、海关加施的封志,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启或者损毁。
4、邮政企业进出境邮袋的装卸、转运和过境,也要接受海关监管。邮运进出境的物品,要经海关查验放行后,有关经营单位方可投递或者交付。
5、经海关登记准予暂时免税进境或者暂时免税出境的物品,应当由本人复带出境或者复带进境。
6、过境人员未经海关批准,不得将其所带物品留在境内。
张国贵律师
1、个人携带进出境的行李物品、邮寄进出境的物品,应当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并接受海关监管。
2、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并接受海关查验。
3、海关加施的封志,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启或者损毁。
4、邮政企业进出境邮袋的装卸、转运和过境,也要接受海关监管。邮运进出境的物品,要经海关查验放行后,有关经营单位方可投递或者交付。
5、经海关登记准予暂时免税进境或者暂时免税出境的物品,应当由本人复带出境或者复带进境。
6、过境人员未经海关批准,不得将其所带物品留在境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