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陈某某受伤后的停工留薪期为4个月,停工留薪期待遇应按7652元/月来计算,故用人公司认为已按2000元/月标准向陈某某支付了四个月的停工留薪期工资8000元,不应再享受停工留薪待遇的主张无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采纳。故用人公司还应补齐陈某某停工留薪期待遇差额7652×4-8000=22608元。
张国贵律师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陈某某受伤后的停工留薪期为4个月,停工留薪期待遇应按7652元/月来计算,故用人公司认为已按2000元/月标准向陈某某支付了四个月的停工留薪期工资8000元,不应再享受停工留薪待遇的主张无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采纳。故用人公司还应补齐陈某某停工留薪期待遇差额7652×4-8000=2260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