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支付房款、合法占有房屋,应认定开发商已将房屋的占有、使用权转移给了购房人,购房人再与他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将房屋出租给他人行为实质上是向承租人让渡其从开发商取得的房屋占有、使用权。在购房人合法拥有房产使用权期间发生的租赁关系,且该租赁关系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不应当因后发生的物权变动、合同解除等事实而否定或影响已合法建立的租赁权。
张国贵律师
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支付房款、合法占有房屋,应认定开发商已将房屋的占有、使用权转移给了购房人,购房人再与他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将房屋出租给他人行为实质上是向承租人让渡其从开发商取得的房屋占有、使用权。在购房人合法拥有房产使用权期间发生的租赁关系,且该租赁关系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不应当因后发生的物权变动、合同解除等事实而否定或影响已合法建立的租赁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