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举证责任在诉讼中会动态转移:
原告初步举证:原告仅依据转账凭证起诉,已完成“款项交付”的初步举证责任,法院会推定存在借贷关系。
被告抗辩举证:若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之前借款、赠与、货款等其他债务,被告必须提供相应证据进行反驳。
原告补充举证:若被告提供了有效反驳证据,举证责任会再次转移回原告,原告需进一步提供证据证明借贷关系成立。
张国贵律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举证责任在诉讼中会动态转移:
原告初步举证:原告仅依据转账凭证起诉,已完成“款项交付”的初步举证责任,法院会推定存在借贷关系。
被告抗辩举证:若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之前借款、赠与、货款等其他债务,被告必须提供相应证据进行反驳。
原告补充举证:若被告提供了有效反驳证据,举证责任会再次转移回原告,原告需进一步提供证据证明借贷关系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