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境内不动产的,必须向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申请
仅涉及动产的,可向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公证处申请
需要提交材料:
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境外死亡的需经公证认证)
继承人身份证明及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证明
遗产凭证(房产证、银行存款证明等)
遗嘱原件(如有)
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判决等)
2023年11月7日起,中国正式加入《海牙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缔约国出具的公文书中,只需办理附加证明书即可在中国使用,无需再经使领馆认证。
公证处审核通过后出具《继承权公证书》,继承人凭此办理房产过户/银行取款等…
张国贵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