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酒店虽抗辩向王某发送录取确认函需要王某签字确认方成合意,但该确认函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某酒店并未提交相应证据证实已明确告知王某该确认函需签字确认方可生效.
实际上,涉案某酒店工作人员已向王某明确要求提供办理入职所需材料,某酒店也已经接受了这些入职所需要的材料,所以某酒店不能单方取消录用资格.
张国贵律师
某酒店虽抗辩向王某发送录取确认函需要王某签字确认方成合意,但该确认函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某酒店并未提交相应证据证实已明确告知王某该确认函需签字确认方可生效.
实际上,涉案某酒店工作人员已向王某明确要求提供办理入职所需材料,某酒店也已经接受了这些入职所需要的材料,所以某酒店不能单方取消录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