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10 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这种限制包括去法院旁听吗?
按照《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的规定,公开的庭审活动,公民可以旁听。但是,未成年人去法院去法院旁听需要获得法院的批准,如果没有得到允许的是不能进入法院旁听的。
一、根据规定,不允许进入法院旁听的人员有如下所示:
1.证人、鉴定人以及准备出庭提出意见的有专门知识的人;
2.未获得人民法院批准的未成年人;
3.拒绝接受安全检查的人;
4.醉酒的人、精神病人或其他精神状态异常的人;
5.其他有可能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人。
另外,由于某些案件的社会影响性大,在实际中有可能出现旁听席位不能满足需要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的先后顺序或者通过抽签、摇号等方式发放旁听证,会偏向优先安排当事人的近亲属或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旁听。
二、不允许进行旁听的案件,如下所示:
依法有可能封存犯罪记录的公开庭审活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组织人员旁听。
依法不公开的庭审活动,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任何人不得旁听。
三、参加庭审旁听除了遵守法庭秩序,还要求旁听人员不得携带以下的物品:
1.枪支、弹药、管制刀具以及其他具有杀伤力的器具;
2.易燃易爆物、疑似爆炸物;
3.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强气味性物质以及传染病病原体;
4.液体及胶状、粉末状物品;
5.标语、条幅、传单;
6.其他可能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