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规定,为了维护法庭安全和秩序,保障庭审活动正常进行,保障诉讼参与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等,如果法庭上有有损法庭秩序的行为的,法院可以根据行为的严重程度进行处罚。那么,诉讼参加人在法庭上撕毁答辩状的,属于破坏法庭秩序吗?
按照规定,法律上对于被告人或者被上诉人需不需要提交答辩状不影响案件审理,但是,一旦向法院提交答辩状的,就不能在法庭上公然撕毁答辩状,如果有这种行为的,会被认定为是扰乱法庭秩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庭上有这种行为的,将会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还有可能被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不仅在法庭上公然撕毁答辩状可能会被予以处罚,如果有撕毁其他诉讼文书的,也将会被依法进行处罚。我国法律上规定使用的诉讼文书根据不同的情况分为民事起诉状、民事上诉状、刑事自诉状、刑事上诉状、答辩状五种。
具体的法条依据是: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规定, 行为人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如果有危及法庭安全或扰乱法庭秩序的,将会被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以及传染病病原体进入法庭;
2.哄闹、冲击法庭;
3.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诉讼参与人;
4.毁坏法庭设施,抢夺、损毁诉讼文书、证据;
5.其他危害法庭安全或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