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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X、李X其他民事裁定书

发布者:长沙邓普云|时间:2020年06月01日|172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申请人周X于2019年12月3日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查封、冻结被申请人李X名下银行存款共计XXX元或其他等值财产。担保人A有限公司湖北XX公司出具保函为其诉前保全提供财产担保。

律师认为:申请人周X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查封、冻结被申请人李X名下银行存款共计XXX元或其他等值财产。查封、冻结期限:不动产三年、动产两年、银行存款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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