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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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担保人的担保时间是如何计算?

发布者:张慧律师|时间:2021年09月29日|分类:综合 |1056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基本案情:王XX等人欠某银行贷款,由他人担保。一审程序中法院错判认为担保期间已过,担保人不承担责任。

律师工作:收到一审判决后律师第一时间建议银行上诉,担保期间里银行对保证人进行催收,从第一次催收起就起算诉讼时效,保证期间就不再适用。一审法院以保证期间已过为由判决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错误。

案件结果:二审改判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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