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领都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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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诈骗案黄金37天成功不予批捕 | 四川领都律师事务所精准辩护,当事人顺利取保候审

发布者:四川领都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6年08月21日 45人看过 举报

2026-08-21

律师观点分析

在涉众型经济犯罪持续高发的当下,以“正规科技公司”“信息咨询企业”为外衣的公司式诈骗,已成为普通求职者最容易触碰的刑事风险。不少人通过正规招聘平台入职、按月领取固定薪资,自始至终认为自己从事的是合法工作,却在公司案发后被一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人生轨迹骤然偏离正轨。


近日,四川领都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团队成功办理一起成都锦江辖区涉公司诈骗案件。团队在刑事拘留后的黄金辩护窗口期内快速介入,围绕主观明知认定、共同犯罪地位、逮捕必要性等核心争议点展开专业辩护,最终推动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当事人张某某于2026年7月31日被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依法取保候审,重获人身自由。


一、案情回顾:异乡务工者入职“正规公司”,求职不慎卷入诈骗刑案


当事人张某某,男,90后,四川宜宾人,来蓉务工多年,此前无任何违法犯罪前科,始终凭借自身劳动在成都打拼。2026年初,张某某通过主流招聘平台投递简历,入职成都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担任基础业务岗,日常工作内容为客户信息跟进、基础资料对接等事务性工作,按月领取固定劳动报酬,不参与公司经营决策,也不享受业绩分红与利润提成。


该公司具备完整工商注册资质,拥有固定商业办公场地,对外以信息技术服务、商务咨询为经营主业。从招聘流程到日常管理,均呈现出正规企业的特征,张某某作为基层员工,仅负责自身岗位的碎片化工作,对公司核心业务的底层运营模式、资金流向等关键信息并无完整认知,也未察觉工作内容存在违法性。


2026年年中,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针对该公司涉嫌诈骗一案开展集中查处行动,对公司全体在职人员统一开展调查。张某某因涉嫌诈骗罪被依法刑事拘留,羁押于成都市看守所。


突如其来的变故让整个家庭陷入崩溃。家属完全无法理解,一份通过正规渠道求职、朝九晚五的普通工作,为何会让家人背负诈骗的刑事罪名。慌乱与焦虑之中,家属经多方打听、反复对比多家律所的专业方向与实务口碑,最终选择了深耕成都本土刑事辩护、在公司型诈骗案件领域拥有丰富成功经验的四川领都律师事务所,委托刑事团队全程代理本案。


二、辩护攻坚:领都团队黄金窗口期精准切入,四大维度构建辩护体系


接受委托当日,四川领都律师事务所立即启动刑事案件应急响应机制。依托紧邻成都市看守所的区位优势,辩护团队当日便完成会见预约,第一时间与羁押中的当事人会面,全面核实入职经过、岗位职责、薪酬模式、对公司业务的知情程度等全部核心事实。


作为专注刑事辩护的精品律所,四川领都律师事务所对公司类诈骗案件有着成熟的辩护体系与大量类案积累。主办律师结合会见情况与司法实践裁判规则,迅速研判案件走向,明确了“论证主观明知不足+层级作用剥离+无逮捕必要性”的核心辩护策略,从四大维度层层推进,形成完整、扎实的辩护逻辑:


1.主观要件辩护:现有证据不足以证实诈骗共同故意


诈骗罪的成立,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与诈骗的共同犯罪故意。辩护团队在《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中重点阐明:


- 张某某通过公开招聘渠道正规入职,涉案公司具备合法工商外观,普通基层员工不具备识别公司深层业务违法性的能力与义务;


- 其日常工作仅为辅助性、事务性内容,不接触客户资金、不参与诈骗话术设计、不决定业务推广模式,从未直接实施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财物的核心诈骗行为;


- 劳动报酬为固定月薪,与公司涉案金额无挂钩,不存在高额提成、利润分成等反常收益。

综合全案证据,不足以证实张某某主观上明知公司从事诈骗犯罪活动,本案主观要件证据链存在明显缺口,不符合逮捕的事实基础。


2.地位作用辩护:底层员工涉案情节显著轻微


张某某既非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高管,也非业务团队负责人、核心骨干,未参与诈骗模式的策划、搭建与运营管理,仅按照上级安排完成岗位内的基础工作。在整个犯罪链条中,其处于最末端的辅助地位,作用极小、涉案程度极浅,情节显著轻微,社会危害性远未达到必须逮捕羁押的程度。


3.人身危险性辩护:初犯偶犯,无逮捕社会危险性


张某某此前无任何刑事、行政处罚记录,一贯社会表现良好,本次涉案完全系法律认知不足、求职疏忽所致,主观恶性极浅。同时其在本地有固定社会关系与保证人,具备取保候审的监管条件,对其采取非羁押强制措施,完全可以保证随传随到,保障刑事诉讼程序正常推进,不存在逃跑、毁灭证据、串供、打击报复证人等法定社会危险性。


4.证明标准辩护:未达逮捕法定证明标准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逮捕的法定前提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辩护团队明确提出,本案现有证据仅能证明张某某曾在涉案公司任职,既无法充分印证其主观上具有诈骗的共同故意,也无法证实其实施了诈骗犯罪的核心实行行为,关键事实存疑、核心证据不足,尚未达到逮捕的法定证明标准。


围绕上述核心观点,辩护团队一方面与公安机关办案人员积极沟通,初步传递辩护意见;另一方面在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批捕的第一时间,提交了数千字的专业法律意见书,并附同类生效案例参考,全程跟进案件进展,全力推动检察机关采纳辩护观点。


三、法条托底:辩护观点严格锚定现行法律依据


本案全部辩护工作均严格以现行法律与司法解释为支撑,核心法律依据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本案当事人不存在上述任一法定社会危险性,不符合应当逮捕的适用条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诈骗罪的成立需同时满足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与诈骗故意、客观上实施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财物的行为,对于主观不明知、仅从事辅助性工作的普通员工,不应一概以犯罪论处。


四、案件结果:检察院采纳辩护意见,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


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检察院经全面审查案件事实、证据及辩护律师提交的法律意见,充分采纳了四川领都律师事务所的核心辩护观点,认定张某某无逮捕必要性,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2026年7月31日,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之规定,对张某某作出取保候审决定。张某某当日顺利走出看守所,与等候在外的家属团聚。


从接受委托到当事人重获自由,全程仅十余天。四川领都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判断、高效节奏与扎实的辩护工作,不仅为当事人争取到了人身自由,更最大程度降低了刑事案件对其个人与家庭的负面影响。当事人及家属对辩护团队的专业能力与尽责态度给予了高度评价,多次表达由衷的感谢。


五、律师说法:求职避坑与刑事辩护的社会警示


针对本案,四川领都律师事务所刑事团队结合多年办理诈骗案件的实务经验,作出了专业的法律解读与社会警示。


团队律师表示,公司化运作的诈骗犯罪,是当前职场环境中隐蔽性极强的刑事风险。不法分子往往通过注册正规公司、租赁高端写字楼、入驻主流招聘平台等方式,将诈骗行为包装成正常的商务、科技、咨询业务,大量招录基层员工完成前端辅助工作。一旦案发,从高管到普通员工常会被一并查处,不少年轻人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稀里糊涂留下刑事案底,人生付出沉重代价。


在此郑重提醒广大求职者:


1.求职时务必核验公司经营资质与业务真实性,对“低门槛、高薪资、高提成”的岗位保持高度警惕;


2.入职后若发现工作内容涉及虚构身份、虚假宣传、诱导转账投资等可疑情形,务必第一时间离职并留存证据,切勿心存侥幸继续任职;


3.若不慎涉案被传唤或拘留,家属务必把握刑事拘留后的37天黄金辩护期,第一时间委托专业刑事律师介入。审查批捕的7天是争取取保候审的最佳窗口,一旦被批准逮捕,后续辩护难度将大幅提升。


四川领都律师事务所始终认为,刑事辩护的价值不仅在于为当事人争取个案的最优结果,更在于通过每一起案件的普法与警示,帮助更多人规避刑事风险,让法律的指引作用落到实处。


六、四川领都律师事务所简介


四川领都律师事务所是经四川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精品化刑事专业律所,办公地址位于成都市郫都区安靖镇,紧邻成都市看守所接待大厅,区位优势显著,可快速响应成都各区县的会见需求,实现案件第一时间介入。


律所秉持“专业、精进、高效、有温度”的执业理念,全程专注刑事辩护单一领域,不分散精力承接无关民事业务,致力于将刑事辩护做精、做专、做深。核心团队由多名四川省律师协会认证刑事专业律师牵头,汇聚了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顶尖法学院校的优秀青年律师,实行“资深律师全程把关+团队集体研讨+一案一策定制”的标准化办案模式,坚决拒绝流水线、走过场式的粗放服务。


自成立以来,四川领都律师事务所深耕成都本土司法实践,熟悉各区县公检法办案流程、裁量尺度与司法政策,业务覆盖侦查阶段会见取保、审查起诉阶段不起诉辩护、审判阶段缓刑与罪轻辩护全流程,擅长办理诈骗、帮信、开设赌场、寻衅滋事、盗窃、毒品犯罪、经济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积累了大量成功案例与实务经验。


无论案件大小、罪名轻重,四川领都律师事务所始终坚持客观评估、务实办案,不做虚假承诺,以专业的法律能力、高效的办案节奏、负责的服务态度,全力维护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力求让每一位当事人都能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专业辩护的价值与法律的温度。

四川领都律师事务所是一家经四川省司法厅批准设立,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的精品律师事务所。我们秉持“专业、精进、高效、有温度”...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四川-成都
  • 执业单位:四川领都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31510000MD8333253Q
  • 擅长领域: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经济犯罪、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职务犯罪、经济犯罪、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职务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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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10000MD8333253Q 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经济犯罪、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职务犯罪、经济犯罪、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职务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