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颖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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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信县郭颖颖律师成功案例:委托购买虚拟货币引发的委托合同纠纷案

发布者:郭颖颖律师 时间:2026年06月11日 23人看过 举报

2026-06-11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概况

当事人吴某因自身设备限制,委托好友周某代为购买泰达币并参与相关数字藏品投资项目,吴某向周某转账对应款项。后涉案投资平台崩盘无法提现,吴某以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双方委托合同、判令对方全额返还本金并支付相应利息,同时要求对方承担案件诉讼相关费用。

我方作为周某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本案诉讼,围绕案件事实、法律规定及双方法律关系展开答辩与举证,最终法院依法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我方当事人全面胜诉。

二、案件争议焦点

1.双方之间是否成立有偿委托理财合同关系;

2.受托方是否已按照约定完成委托事项,是否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

3.因虚拟货币投资及相关项目崩盘产生的损失,责任应当由哪一方承担。

三、办案思路与庭审要点

1.厘清法律关系:结合聊天记录、转账凭证、沟通记录等全套证据,证实双方仅为无偿委托帮忙关系,并非原告主张的委托理财合同,受托方从未承诺保本保收益、赚取理财佣金,不存在理财服务的合意。

2.举证已完成委托事务:提交沟通截图、款项流转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据,证明受托方收到款项后,已按要求代为兑换虚拟货币、完成投资操作,并第一时间将操作结果告知委托人,委托事项已全部履行完毕。

3.区分风险归属:明确涉案项目平台关闭、资金无法提现属于市场投资风险,该风险并非受托方过错导致,受托方既无故意行为,也不存在重大过失。同时结合国家监管规定,阐明虚拟货币交易本身不受法律保护,参与此类投资产生的损失,应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四、裁判结果

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全部案件事实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关于虚拟货币交易的监管政策作出判决:认定双方基于虚拟货币交易形成的民事行为违背相关规定,且受托方已履行委托义务、无过错行为,依法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案件诉讼费用由原告自行承担。我方当事人无需承担任何还款及赔偿责任,案件取得完胜。

五、律师简介

郭颖颖律师长期专注合同纠纷、民间委托事务纠纷、商事争议解决、民事诉讼代理等法律业务,擅长处理委托合同、款项返还、责任认定、证据梳理类案件,办案严谨细致、庭审实务经验丰富,熟知各类民事合同纠纷裁判思路,已成功代理多起民事、商事纠纷案件,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郭颖颖律师毕业后一直从事法律职业,现任山东君讼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债权债务,侵权纠纷等...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滨州
  • 执业单位:山东君讼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371620********95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工伤赔偿、刑事辩护、债权债务
山东君讼律师事务所
1371620********95 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工伤赔偿、刑事辩护、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