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我是湖南湘东律师事务所朱松梅律师,本案代理的当事人为焊工黄某(化名)。黄某在建筑工地作业时不慎摔伤,涉事企业却试图以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拒绝赔偿,历经仲裁与诉讼程序,最终在我的代理下,当事人成功获赔各项工伤待遇共计 107980.86 元。
黄某入职某建筑公司后,在株洲一住宅项目工地从事焊工工作,工作期间从梯子坠落受伤。因工伤赔偿协商无果,黄某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机构裁决企业支付相应工伤赔偿。但企业不服裁决并向法院起诉,坚称双方并非劳动关系,无需承担赔偿责任;同时黄某认为仲裁赔偿标准过低,提起反诉,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主张更高额赔偿。
作为劳动者一方代理律师,我首要核心工作便是击破企业的赖账逻辑。企业否认劳动关系是逃避责任的关键,我围绕用工事实梳理关键证据,证实黄某在企业承包工地提供劳动、工作内容属于企业业务范畴,以完整证据链夯实双方事实劳动关系,从根本上否定企业的免责主张,为案件胜诉奠定基础。
与此同时,我依据工伤保险相关规定,精准核算当事人应享有的工伤待遇,代理其提出合理反诉请求,在庭审中针对企业的抗辩理由逐一反驳,完整呈现案件事实与法律依据,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相较于仲裁结果,我成功为当事人提高了住院护理费赔偿金额,切实为当事人争取更多实际利益。
最终法院采纳我方全部核心主张,判决确认双方劳动关系解除,判令企业限期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54904 元、停工留薪期工资 41178 元、住院陪护费 11898.86 元,三项费用合计 107980.86 元,同时驳回企业全部诉讼请求。
这起案件是建筑行业工伤维权的典型案例,不少用工单位常以否认劳动关系的方式推诿赔偿责任。凭借专业的证据梳理与庭审抗辩,我成功帮助受伤劳动者守住合法权益,拿到足额赔偿,也为同类工伤维权案件提供了实践参考,切实守护一线务工人员的切身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