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曲靖马利尖律师|商砼购销合同货款追索纠纷一审胜诉成功案例
一、案情简介
我方当事人为 A 建材公司,主营商品混凝土生产供应。B 建设分公司承接本地住宅项目施工,2019 年 6 月 1 日,双方正式签订《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约定由 A 建材公司为该项目供应各型号商品混凝土,合同对供货规格、单价、结算、付款节点均作出明确约定。
合同订立后,A 建材公司自 2019 年 9 月 30 日至 2020 年 1 月 15 日持续按被告施工需求供货,累计产生混凝土货款、配套燃油杂费合计 2969080 元。
付款明细:
1.第三方建筑企业代为支付货款 1500000 元;
2.B 建设分公司自行支付货款 1000000 元;
两项合计付款 2500000 元,抵扣后,B 建设分公司尚欠货款 469080 元。
经多次催告,对方长期拖延未结清尾款,A 建材公司委托马利尖律师向人民法院提起买卖合同纠纷诉讼。
二、被告核心抗辩意见
庭审中 B 建设分公司全程否认欠款事实,主要抗辩观点:
1.原告提交的对账单据、供货签收单上签字人员并非被告公司员工,公司未授权相关人员收货、对账;
2.现有证据无法佐证实际供货总量、未结货款金额,原告主张欠付 469080 元货款无事实依据,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诉请。
三、马利尖律师代理办案思路与庭审意见
1.完整梳理全链条交易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闭环
律师归集整理书面购销合同、全部供货送货单、月度对账结算单、银行转账付款凭证、第三方代付货款记录,各组证据时间、金额、项目名称完全对应,能够完整还原供货总金额、已付款、剩余未结货款计算过程,证据之间相互印证,客观证实欠款事实真实存在。
2.针对被告否认收货人员身份进行事实反驳
购销合同明确约定案涉项目使用原告商砼,被告实际接收全部混凝土并投入项目施工,且被告先后两笔大额付款行为,足以印证其认可供货总量与结算金额;被告单纯否认收货人员身份,却未提交任何人员花名册、考勤、授权文件反证,无任何证据支撑自身抗辩主张。
3.厘清资金占用费裁判风险,合理调整诉讼主张
双方签订的购销合同仅约定付款节点,未书面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资金占用费计算标准。律师预判法院大概率不支持资金占用费诉求,庭审中将代理核心聚焦于货款本金追索,优先保障 469080 元货款本金胜诉,降低案件争议焦点,提升胜诉概率。
4.举证责任分配说理
依据民事诉讼举证规则,被告否认欠款事实,应当提交相反证据予以推翻;被告仅口头抗辩,未提交任何有效反驳证据,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法律后果。
四、一审判决结果
法院全面采信马利尖律师全部代理观点,作出判决:
1.判令 B 建设分公司于判决限期内向 A 建材公司支付剩余混凝土货款 469080 元;
2.驳回 A 建材公司主张资金占用费的诉讼请求;
3.案件受理费 9544 元,由被告承担 8336 元,原告自行承担 1208 元。
若被告未按期履行付款义务,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
五、案件办案总结
本案是建设工程领域典型的建材买卖合同欠款案件,被告全盘否认供货及欠款事实,试图通过否认单据签字人员身份逃避付款责任。马利尖律师完整梳理合同、送货、对账、转账全套证据,构建无漏洞证据链,清晰完成供货总量、已付款、未结尾款的金额核算,有力驳斥对方全部抗辩,顺利帮助建材企业追回近 47 万元工程材料货款,切实维护建材供应企业的回款权益。
马利尖律师长期专注买卖合同纠纷、建材货款追索、建设工程商事争议、以物抵债债权认定、民事诉讼代理等法律业务,擅长处理工程材料款项结算、证据组织认定、货款违约索赔、商事欠款抗辩应对类案件,办案严谨务实、庭审经验丰富,已成功代理多起工程建材商事欠款纠纷,为建材、施工类企业挽回大额经济损失。
马利尖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