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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签劳动合同,能认定工伤吗

发布者:万君律师|时间:2025年09月10日|分类:合同纠纷 |387人看过

  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的法律凭证,也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依据。然而,在我国劳动市场中,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现象依然存在。  

       即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也有可能认定工伤。

  认定工伤的核心条件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而非是否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虽然书面劳动合同是证明劳动关系最直接的证据,但没有劳动合同,若劳动者能提供其他证据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依然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这些证据包括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考勤记录以及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律师补充: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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