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经过
胡某某、张某某为李某、张某名下房屋完成装修并垫资,双方结算确认应付95,654.4元。对方仅部分支付后,长期拖欠余款50,634.4元及逾期利息。二原告委托张秋为律师代理起诉,主张欠款本金、LPR1.5倍利息及诉讼保全费。张秋为律师完整梳理装修结算单、催款记录及付款流水,锁定被告签字确认的结算凭证,并举证证明二被告共同受领装修利益、应共同承担付款义务,形成无可抵赖的证据链。
处理结果
法院立案后经主持调解,采纳张秋为律师谈判方案:二被告当庭支付装修款40,000元(已付清),委托人自愿放弃剩余本金及利息、承担少量受理费,被告承担保全费,双方无其他争议。委托人快速回款、免去漫长庭审与执行风险。
案件总结
本案拖欠历时多年、金额存在争议,张秋为律师通过扎实固定结算证据、明确共同债务人责任,为委托人确立了强势诉讼地位;在此基础上灵活推动调解,帮当事人用最短时间实现实质回款、降低维权成本,体现了其在合同纠纷中"证据先行十策略调解"的专业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