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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三个关键动作 防范带病入职风险

发布者:鹰卓商务律师|时间:2019年05月08日|分类:公司法 |1577人看过


律师随笔|三个关键动作 防范带病入职风险

 程文秀 鹰卓商务律师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实务中,员工带病入职现象屡见不鲜。员工带病入职,不但将给其他员工带来威胁,同时也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风险,最常见的就是带病入职后因医疗费用产生的纠纷。那么,如何防范员工带病入职呢?我们建议做好以下三个关键动作:


01

录用条件中明确对健康情况的要求,员工签字确认


    很多中小企业在新员工入职时,不要求对其入职岗位的录用条件签字确认,如果试用期不合格,就随意辞退员工,这样做其实面临着一定的法律风险。《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如果企业可以证明新员工在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就可以不赔偿补偿金而解除劳动合同,可见确认录用条件可以为企业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起到关键作用。因此,企业可在录用条件中明确对员工的健康情况的具体要求。

对于前述录用条件,除了要明确、具体外,还应当由员工签名确认。签名确认是程序合法的一部分,录用条件的形式,可以是单独的录用条件告知书,也可以写入劳动合同文本,无论采用哪种形式都应当方便妥善保存。很多中小企业因为没有由员工签字确认的录用条件,因此在劳动仲裁时处于被动的状态。





02

信息登记表中列入既往病史,员工填写并签字确认


新员工入职时一般都应当填写员工信息登记表,企业可在登记表中设计一栏“既往病史”。如果员工不如实填写,一旦发现员工入职前存在严重疾病,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企业可以员工“故意隐瞒病情,使用欺诈手段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为由确认合同无效或行使解除权。此种情况主要适用于初次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新员工




03

做好员工入职体检

做好员工入职体检非常必要,通过体检,可以将患有严重疾病的人员筛选出去,保障企业的利益。

对大多数企业、大多数员工来说,一个常规项目体检即可筛查出不符合要求的求职者。企业可以把入职体检作为一项强制环节列入入职流程,为确保体检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企业可以对入职体检的检查机构、体检项目提出相关要求。


 

启示

  


综上,录用条件中明确对健康情况的要求,登记既往病史,进行必要的入职体检,是防范员工带病入职风险的三个关键步骤,可以最大程度上降低企业的用工风险,保障企业的利益。







     作者:程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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