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 【基本案情】
王女士(化名)与张某(化名)于2010年登记结婚,结婚时,张某因家里条件不好,王女士未要求任何彩礼、婚房等,双方是真正的裸婚,婚后王女士边工作边照顾家庭,先后生育一女一子。而多年来,双方的家庭支出均是王女士支付,张某声称自己的工资用来存储支付购房等大额支出。后经过多年努力,双方与女儿申请到经常适用房,同时还购买了另外一处房产。本以为日子越来越好,可张某的态度却日益冷淡,后长期冷暴力,2024年王女士无意间发现,张某与多名婚外异性关系暧昧,还在各平台擦边主播视频下留有大量SE情留言,言语下流,王女士无法忍受,双方暴发矛盾,关系恶化,张某要求王女士净身出户,否则不肯离婚。
§ 【办案经过】
接受王女士委托后,王女士主要诉求为尽快离婚,财产分割方面尽量不要做太多让步。我们梳理了所有资料,发现王女士之前为能快速离婚,与对方签订了一份非常不公平的离婚协议,让渡了大部分财产,虽然双方未办理登记离婚,离婚协议并不生效,但是其中书写内容对王女士亦非常不利,比如认可男方父母出资资助等事实,但是实际上所谓的男方父母资助,就是男方的工资,经过周转,男方主张为其父母资助而已。另外,王女士掌握的男方出轨证据,作为亲历者王女士可以确认其出轨,但是在法律上无法形成充分有效的证据。
于是我们采取了边诉边谈的策略。
沟通中,我们了解到男方自从王女士提出离婚后,脾气一直非常暴躁,多次电话辱骂王女士及父母,于是我们指导王女士取得相关证据,得知起诉后,男方果然再次上门(双方已分居)闹事时,王女士及时报帽子叔叔,因男方工作不能有相关处分,需要王女士谅解,这次事件,我们指导王女士与对方达成了谅解,但是也让对方知道,以往历次的事件王女士依然保有追究权。
§ 【案件结果】
在诉讼过程中,我们提供对王女士有利的证据,并多次与某官司沟通,最终在某官的组织下达成调解,对过某院调解的方式快速离婚,并且为王女士争取到了不止一半的财产。
§ 【李晓云律师提示】
一方四处“聊骚”、各种平台留言,并不能构成法律意义上的过错,无法认定为出轨,恶心人,但是又不能真的把他怎么样。对于这样的人,想快速结束婚姻,需要其他的方式方法配合。另外,对于反复无常、贪心的人,不适合协议离婚,你的让步,对他们来讲,是可以得寸进尺的。类似本案中,王女士本已做出了大幅让步,依然没能换得协议离婚,想快速离婚,需要根据对方在意的、惧怕的点,有针对性的协议,才能最终真正保护自己的权益。
李晓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