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补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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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酒泉乌兰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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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工作应注意的问题

发布者:董补民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劳动纠纷 |556人看过

1、恪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在工作中不能一味迎合甚至助长询问人错误观点,也不能忌讳各种压力,避重就轻,敷衍了事。

2、要做到言之有据,不能妄下结论。

3、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凡是涉及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地方,律师都要着重强调,对不利于当事人的问题,律师也不能隐瞒,并对上述两种情况都要尽可能给出可行的解决方案。

4、避免激化矛盾,尽量减少当事人的诉讼之累激化本来不激烈的矛盾不符合当事人的根本利益,也严重违反了律师的职业道德。  5、对有关部门与群众矛盾方面的咨询要持慎重态度,要讲明利弊,做好疏导工作,防止事态扩大。

6、对当事人决策方面的咨询要注意从正反两方面分析利害得失,要为当事人提供可行参考意见,但不应代替当事人进行决策,从而避免相应法律风险。

7、对具体涉案引用条文的解释要分析清楚案情,可以对相关条款地引用是否正确进行解释。但对适用该条款的幅度、过错大小、情节轻重等方面,因对相关证据情况不了解,一般不宜作解释。

8、对涉及其他部门的咨询,如具体规定或细节不清楚的,可以指引当事人去相关部门咨询。

1、恪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在工作中不能一味迎合甚至助长询问人错误观点,也不能忌讳各种压力,避重就轻,敷衍了事。

2、要做到言之有据,不能妄下结论。

3、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凡是涉及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地方,律师都要着重强调,对不利于当事人的问题,律师也不能隐瞒,并对上述两种情况都要尽可能给出可行的解决方案。

4、避免激化矛盾,尽量减少当事人的诉讼之累激化本来不激烈的矛盾不符合当事人的根本利益,也严重违反了律师的职业道德。  5、对有关部门与群众矛盾方面的咨询要持慎重态度,要讲明利弊,做好疏导工作,防止事态扩大。

6、对当事人决策方面的咨询要注意从正反两方面分析利害得失,要为当事人提供可行参考意见,但不应代替当事人进行决策,从而避免相应法律风险。

7、对具体涉案引用条文的解释要分析清楚案情,可以对相关条款地引用是否正确进行解释。但对适用该条款的幅度、过错大小、情节轻重等方面,因对相关证据情况不了解,一般不宜作解释。

8、对涉及其他部门的咨询,如具体规定或细节不清楚的,可以指引当事人去相关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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