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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责任的认定

发布者:董补民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医疗纠纷 |298人看过

医疗事故的责任分类:

1) 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2) 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3) 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4) 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哪些情况不认定为医疗事故:

一、医生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疗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三、在现有医学技术条件下患者发生无法预料或者根本就无法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四、医生为患者处理病情时由于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患者不良后果的。

五、因地震等不可抗力造成患者不良后果的。

医疗事故的责任分类:

1) 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2) 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3) 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4) 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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