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已经17周岁了,前几天在北京闹市上,偷了别人一个包,打开后,发现包里装了7万元现金,孩子很乖的,之前都没有偷过人家东西,他也不知道那包里有那么多钱,请问这个能判多少年呀?
回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1年修正)》第264条,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规定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办理盗窃刑事案件司法解释的若干意见》第1条, 1、全市法院审理刑法第264条规定的盗窃刑事案件,数额较大;认定标准为二千元以上,“数额巨大”认定标准为六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 认定标准为四十万元以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1年修正)》第17条,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第十七条之一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这个盗窃数额已经达到了北京市盗窃罪数额巨大的标准,在3至5年左右,在考虑到未成年人犯罪,再加上积极退还盗窃财物,应该从轻或减轻处罚,且是初犯,可能会判3年左右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