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补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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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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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拘禁罪如何量刑

发布者:董补民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刑事辩护 |460人看过

根据刑法第238条第1款、第2款的规定,犯非法拘禁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非法拘禁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非法拘禁罪的,从重处罚。

1、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殴打、侮辱”,主要是指在非法拘禁的过程中,对被害人实施了殴打、侮辱行为,如打骂、游街示众等。

2、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入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是指在非法拘禁过程中,由于捆绑过紧、长期囚禁、进行虐待等致使被害人身体健康受到重大伤害的;被害人在被非法拘禁期问不堪忍受,自伤自残,身体健康受到重大伤害的。“致人死亡”,是指在非法拘禁过程中,由于捆绑过紧、用东西堵住嘴导致窒息等致使被害人死亡的,以及被害人在被非法拘禁期间自杀身亡的。

3、如果在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过程中,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按照故意伤害罪或者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是指在非法拘禁的同时,故意使用暴力损害被害人的身体健康或者杀害被害人,致使被害人伤残、死亡的。

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非法拘禁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对具有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行为,也要按照非法拘禁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是指为了胁迫他人履行合法的债务,而将他人非法扣留,剥夺其人身自由的行为。

上文内容就是对非法拘禁罪的立案标准,非法拘禁罪如何量刑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刑法没有规定非法拘禁罪的立案标准,最高检察院出台的司法解释也是针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因此普通人是否构成非法拘禁罪,达到什么情节构成非法拘禁罪,不同的司法工作人员会出现不同的处理意见。如果您现在涉嫌该罪,最好委托专业刑事辩护律师进行辩护,律师更清楚怎样与司法机关沟通,取得司法机关的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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