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董补民结语
双重劳动关系已经取代传统的一重劳动关系成为劳动市场的常态,法律规制的理念也应该随之发生改变。我们应树立起“多重劳动关系”的规制理念,切实保护劳动者的权利。基于目前法律规定应尽快出台相关法律和配套措施将其引入法制轨道,对双重劳动关系的规范,不仅要在法律规定上有所突破,还需各政府部门的配合,劳动行政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完善现有劳动管理体系。学界对双重劳动关系的理论应进行深入的研究,以弥补现有劳动关系的不足,并以其来指导劳动立法和法律实践,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借鉴国外立法经验,结合我国的司法实践,全面建立完善双重劳动关系的法律制度,将是今后一个时期劳动立法的主要内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