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补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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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丈夫私下赠送 女方不能举证

发布者:董补民律师|时间:2020年01月08日|分类:婚姻家庭 |264人看过


案例一 丈夫私下赠送  女方不能举证

  一对夫妻结婚14年。妻子在塘沽一国有企业做职员,患有心脏病、高血压,基本上每月工资都用于生活和治病。她的丈夫是某公司经理,收入颇丰,背着老婆积攒下不少私房钱

  后来,女方因男方私下处置财产而提起,女方向法院诉称,丈夫将几万元现金借给别人,也不跟她打招呼,还曾送给他妹妹一套三居室的住房。对此,丈夫坚决否认。由于女方不能举证,此事最终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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