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补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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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污酿车祸 “无责”仍赔钱

发布者:董补民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交通事故 |432人看过

魏先生来电:下午,阿妍驾驶摩托车正在公路上行驶。突然,前方的路面上有大量机油洒在马路上,阿妍小心翼翼地驾驶着摩托车,几分钟后,摩托车车轮侧滑。此时魏某驾驶着自家的轻型厢式货车正好从后面驶来,在车进入油污区前,有人向他招手示意前面有油污,要他减速停下,但他没有理会。就在离阿妍只有几米的时候,魏某才开始紧张,猛踩刹车,可为时已晚,货车撞向摩托车和人,阿妍当场被撞死。交警部门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纯属交通意外事故,货车司机魏某和阿妍均不承担此事故的责任。请问魏某是否需承担赔偿责任?

解答:路面洒有大量机油,并不能免除机动车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应尽的高度注意和结果避免的义务。在路面洒有大量机油的情况下,如果机动车驾驶人精神高度集中,采取相关的应急措施,完全可以避免发生交通事故,因此,本次事故的机动车驾驶人都是有过错的,双方都没有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都应分担本次事故的赔偿责任。对于交警作出双方无责任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其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从道路交通管理的角度出发,确定是否对驾驶人实施行政处罚。但是不实施行政处罚的交通事故仍然会存在损害,当事人仍然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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