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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土地承包合同打工回乡包地被驳 /

发布者:董补民律师|时间:2019年04月21日|分类:合同纠纷 |318人看过

未签土地承包合同打工回乡包地被驳

    因外出打工,两农民在1998年第二轮土地承包时未与村委会签订土地承包合同,今年二人回到家乡要求继续承包土地未果,遂将各自所在村的村委会告上法庭。近日,哈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驳回了他们的诉A讼请求。

  董某和孙某分别是某村的村民。他们因外出打工,在1998年第二轮土地承包时都未与村委会签订土地承包合同。2004年初,二人回到家乡,要求继续承包土地,但此时他们原先承包的土地早已转包他人,董某和孙某将各自的村委会告上了法庭,要求村委会返还他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董、孙二人在第二轮土地承包时没有与村委会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双方没有形成权利义务关系。他们二人外出打工回乡要求承包土地,应通过民主协商,由各自的村委会从现有机动地中予以调整,遂驳回了他们的诉讼请求。二人不服向中级法院提出上诉。

  中级法院经过审理,当庭对这两起案件进行了宣判,维持一审判决,驳回二人的上诉。董补民/王淑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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