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费要怎么算
问:关于定金是怎么规定的,关于中介费是怎么定义的?
1)给付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双倍返还定金。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
2)定金数额由当事人约定,最高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的20%。
3)定金一般分为立约定金(为签订主合同担保)、成约定金(为主合同成立或生效担保)、履约定金(为履行主合同担保)、解约定金(为解除主合同担保)四种;房屋买卖过程中签订的定金协议多指立约定金,即买方交付定金给卖方(一般在主合同签订前由中介机构代收保管),作为签订正式房屋买卖合同的担保,如双方如期签订了主合同,则定金一般转为购房款;如一方违约未签订主合同,则按照定金罚则实现权力义务。
房地产买卖中介费是一个统称,一般指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为促成房地产交易,向委托人提供房地产买卖政策咨询、居间交易、代理代办相关手续等服务而收取的相应费用。在当下的实践中,中介费一般包含居间实际费用,中介机构不再另外收取居间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