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北司法所调解破解外来工纠纷
为破解外来工纠纷难题,肃北司法所采取“三段式”工作机制调解外来务工纠纷,取得明显成效。
一、抓事前排查,追根溯源预防纠纷
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原则,将关口前移,始终将事前排查放在最重要的位置。
(一)整合三类资源,畅通信息渠道。一是整合社区人民调解三级网络“调委会—调解小组—调解员”资源,将信息网络延伸到社区、居民楼、保证信息网络的畅通和高效运转;二是整合“中心”资源,与综治、信访等部门实现纠纷信息共享,联动反应,共同参与纠纷调处;三是整合“三调衔接”资源,与检察院、法院、派出所加强配合,通过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工作机制,将矛盾纠纷在诉前予以化解。
(二)抓好三项排查,摸清纠纷隐患。一是开展定期排查。按照省、市、县关于社会矛盾排查调处工作要求,定期组织辖区调解组织开展“十日一排查”行动,通过开展定期排查,掌握外来务工纠纷隐患;二是开展敏感期排查。在两会、五一、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加大对劳资纠纷的排查调处力度,并实行24小时值班和“零报告”制度。三是开展专项排查。通过对街道涉外来工纠纷的分析研判,在纠纷多发的时期和地点开展涉外来工专项排查行动,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
(三)做到三项公开,有纠纷找司法所。司法所在排查和宣传活动中,对司法所负责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予以公开,方便当事人求助,努力营造“有纠纷找司法所”的氛围。
二、抓事中调解,情法交融化解矛盾
发挥法律服务和调解技巧优势,并注重人性化调解,通过情、理、法结合妥善化解纠纷。
(一)情法交融,化解纠纷。外来务工人员在发生纠纷,特别是与本地发生纠纷时,因其外来的身分,始终对调解员是否能公平居中调解保持着警惕,如何打消他们的疑虑是调解成功的关键。司法所在坚持“公平公正”的前提下,积极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人性化调解服务,以真情化解了他们的疑虑。
(二)依法调解,案结事了。在调解民间矛盾纠纷过程中,司法所始终坚持实事求是,讲法律、讲道理,事非分明,依法调解,在调解过程中他们充分利用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调解技巧,以当事人容易接受的方式,为双方分析案情,解释法律关系,引导当事人合理、理性处理纠纷,使纠纷当事人深深信服,他们说:司法所说话在理,做事靠谱。
(三)以责感人,消除纠纷。涉外来工纠纷种类繁多,有时可能涉及多个部门,司法所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以高度的责任感对案件一跟到底,主动帮助外来务工联系相关部门,当事人纷纷感慨:来司法所调解纠纷真省心。外来务工人员陈某因家庭纠纷到司法所咨询,司法所依法予以解答后,由于分析案情结果对其不利,她不予采信,要求另外找专业律师咨询,司法所积极联系律师,安排好时间接待陈某,公职律师再次给她分析案情,终于使她相信司法所提供法律建议是公正负责的,她还专门前往司法所表示感谢。
三、抓事后跟踪,督教结合杜绝反复
纠纷调处成功后,司法所还积极开展跟踪回访工作,督促调解协议落实情况,全力避免纠纷出现反复。
(一)督促履行情况。达成协议后,司法所积极跟踪协议执行情况,直到协议顺利履行完毕,才将案件结案。此外,司法所还关心纠纷中的弱势群体,在结案后还关心他们以后的生活,竭尽所能提供帮助。如四川籍李某摔伤骨折造成了伤残,虽然他拿到了满意的赔偿,但司法所考虑其今后再难以从事重体力工作,生活可能陷入困难,司法所积极做公司领导的思想工作,要求公司在王某伤愈后为其安排一些保洁等轻松一点的职位,让其可以谋生,公司同意了此种方案。此事在公司传开后,公司员工纷纷表示有街道司法所和各职能部门的关心,他们在这里做事也安心了很多。
(二)给出法律建议。在涉外来工纠纷调解完成后,为杜绝此类纠纷的再次发生,司法所还会给予相关企业或当事人专业的法律意见,希望他们能从纠纷中吸取教训、总结经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开展警示教育。在外来务工人员比较集中的地点开展法制宣传时,中南司法所还会精选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利用身边的案例解释法律,进行有针对性地宣传,希望他们能借鉴案件经验,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产生良好的效果,提高了他们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和诚信待人的意识,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矛盾纠纷的发生,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经济和社会各项工作的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