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补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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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北“六五”普法十大特点

发布者:董补民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医疗纠纷 |576人看过

肃北“六五”普法十大特点

“六五”普法启动开始,肃北县坚持强化领导、统筹兼顾、紧贴中心、丰富载体,在普法依法治理实践中实现十大特点。

第一、建立领导干部述法考评制度;

第二、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档案登记制度,将学法情况列入年终考核;

第三、开展建筑“普法万里行”活动,提升外出务工人员法律素质;

第四、提出普法助推农民依法致富新理念,实施“农村普法富民”工程;

第五、提出农牧村普法“三宝”、“四小”思路,打造农牧村普法品牌,解决农牧村普法难问题;

第六、开展企业法律顾问,服务企业发展巡回宣讲活动,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第七、与肃北县电视台联合举办为期一年的《法制乡村》栏目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第八、建立重大节目普法宣传活动;

第九、出动普法宣传十到牧农村进行巡回法制宣传活动;

第十、参与教育、科技、医疗等单位的各项宣传活动,以法制讲座,法制快板、法律咨询;扎实开展“法律十进”活动,加强普法阵地建设,推广具有方向性、示范性的经验典型,逐步形成了具有肃北特色的普法亮点和品牌,取得了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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