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补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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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酒泉乌兰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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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的信念、

发布者:董补民律师|时间:2018年11月24日|分类:劳动纠纷 |748人看过


律师的信念

    许多学习法律的人在真正进入律师业之前都会对这个职业抱着一定的理想,那种讥诮这个行业是无路可走人士的避难所的说法我是不苟同的,这并不是因为我是个理想主义者就推己及人。能通过被誉为全国第一考的司考,那平均7%的通过率就足以使通过者扬眉吐气了,至少跨过了门槛,才有从事法律职业的可能。因为现有体制的原因,许多通过者在有进入公检法机关的可能时拼命挤进了公务员的队伍,而不愿成为在野法曹的一员。

    这无可厚非,毕竟每个人背后都站着一个家族,从经济利益的角度考量,这种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行为符合人性。这和目前我国律师业的现状有关,或者更宏观一点,和利益分配机制有关。我国并不是西方发达国家,律师与医生目前还不是备受尊敬的职业,律师常被称为讼棍,医生则备受没有职业道德的指责。而西方发达国家年轻人不屑于从事的公务员却是我国许多人眼中的金饭碗,这可能需要我国的市场经济进一步发展之后才可能改观。

    可是律师职业不是法律人的首选并非这个职业的过错,而是这个职业目前利益分配机制的错位造成的。这必须区分开,律师职业是个已经充分地自由竞争的职业,如果想锻炼自己的能力,或者想证明自己的实力,这个职业都会提供广阔的舞台,当然,充分自由的竞争的后果也是不言而喻的,残酷的竞争,高强度的劳动会让准备不足的人落荒而逃。在律师业务拓展越来越宽的情况下,律师不光是要深谙法理,创造的激情同样不可缺少。如果从职业特性考虑,估计很多法律人还是会赞同这个职业是很好的,但如果谈到从事律师业的收益,估计很少法律人会投赞成票了,这个问题只要看看论坛上许多同行的牢骚与不满,以及很多人首选公务员就足以说明了。当然也有一些没真正从事过律师业的人会举出这个行业中的一些高收入的律师的例子,可那不是大多数律师的生存现状,就如同全球近200个国家,富裕发达的仅有少部分国家的道理一样,马太效应在这个行业也在起着作用。

    对于很多刚入行的律师而言,这个职业是个随时都要面临生存考验的职业,单身者或许还好些,拖家带口的难以混个温饱就更令人难以忍受了,睡得比小姐还晚,起的比鸡还早,干得比驴还累,赚得比民工还少这是许多初入行的律师形容生存状况的常见说法,这没有夸张,偶尔的收入比起不可知的未来用有今天没明天来形容毫不为过。因此,一些新人在几个浪头过后,不得不上了岸。可是,还有部分新律师,没有选择退缩,而是坚持下去,并不断的拓展自己的业务。我不认为坚持下来的人是没有其他选择的人,如果说没有选择,也是没有比从事律师更好的选择。

    对于所有的新律师而言,都要面临一个考验,即信念是否坚定的考验。而这个信念的树立在入行之初就应该摆在每个新律师的面前,即自己为何从事律师职业?真是没有选择吗,作为法律人,不至于忽略自由意志的存在,更不可能被强制从事这个职业。因此,对于大多数人而言,这时候的答案应该包含两个部分,一个是理想的部分,即自己想成为什么样的人,另一个则是现实的部分,即通过从事这个职业能获得什么。不排除有的人一开始就是冲着律师业中那些高收入者入行的,通过劳动获得报酬,天经地义,无可指责。但这些只盯着收益的人没法从事这个行业,这个行业的现状很快就会让他们清醒过来,律师业并不是个高薪的行业。而另一个极端的理想主义者也难以在这个行业生存下来,因为即使抛开收益不谈,这个行业也没有无私的活化石们生存的空间,律师职业是个需要不断向现实妥协的职业。法律真实与客观真实天差地别,因此,纯粹的理想正义者还是回到书斋中稳妥些。去掉这两个部分后,剩下的则是理想与现实兼有的杂合体,或者理想的成分大一些,或者现实的想法多一些,但无论这两者的比重为何,在剩下的岁月中,信念的作用将显现出来。

    现在还在从事这个职业的人仍需自问,究竟是什么让自己投身这个职业?是这个职业还是职业收益?如果不是职业,那么剩下的问题是如何拓展收益,但从业者将永远体会不到工作的乐趣,而只会体验到数钱的快感。如果不止是收益,那么在收益拓展的同时,将会在工作的时候体会到工作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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