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补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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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四案五

发布者:董补民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离婚 |425人看过

离婚四案五

离婚后知已难觅

县城里的中学教师王某某,三年前与中学同学李某相爱结婚,按说,按说俩人倾慕已久,能结为百年之好也算上天有福,谁知好景不长,右邻右舍从他们越来越多的吵架声中预感到了不妙。

不出所料,两年时间不到,俩人便几乎是同时提出和和气气分手的,当时王老师前来我这里法律咨询,问俩人都同意离婚,怎样办理法律手续?我在给他答复后,问他为什么要闹离婚?理由很简单:王老师婚前深为李某那种强烈的副业心所动心,婚后才发现,由于李某过于忠于事业,以事业为重,加上无孩子陪伴,她得不到他人家庭中所谓的“天伦之乐”,她觉得寂寞难耐,自已还年轻,一定要重新选择一个志趣相投的伴侣;而李某也感到在事业和家庭之间,自已确实难以让王老师如愿。

离婚之后,王老师便一门心思寻找心目中的“白马王子”,经他人介绍,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她先后结识了十几位男子,皆因为高不成低不就而告吹。

听人说在报纸上登一则征婚启事,选择的机会就大一些,面也扩一些,她便花了一百元登了征婚启事。那知她是离过婚的,要求的条件又过于苛刻,应征者廖廖无几,一个月过去了,仅有三位男士寄来了应征函。她左挑右拣选择了一个,便去信约那人见面。等到约会那天她急忙赶到约会地点时,才发现“应征者”竟然是她离异的丈夫。原来“丈夫”离婚后,日常生活难以自理,他的同事将报纸上的征婚启事推荐给他,他便匿名应征,没曾想,冤家路窄,又碰上了“妻子”,俩人一见面,夺路就逃。

寻寻觅觅,青春转眼飞逝,一晃又是五年过去了,王老师仍然是“有独无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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