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补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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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是管理还是服务? ‘

发布者:董补民律师|时间:2018年01月22日|分类:消费权益 |826人看过

物业公司是管理还是服务?

由于物业管理尚未形成规范的市场机制,物业管理企业不严格按物业服务 合同履行、不按规章制度办事等忽视业主的合法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不少物业管理企业将自己凌驾于业主之上,收费标准模糊不清,多收费,少服务,质 价不符,任意调价;处理问题和解决矛盾方法简单生硬,甚至打骂业主也时有 发生。

[解读]《物业管理条例》除规定物业管理的服务义务,同时赋予了其维护物业安全、物业合理使用的一定社会管理责任,但法规并未赋予物业管理企业 任何的一点权力。表现在物业管理企业对业主违反法律法规、业主公约和业主 临时公约仅有告知、制止、报告的权利,并没有处罚权和措施权;从理论上分析,物业管理企业并非物业所有人,它是受物业所有人委托或合同约定管理小区物业和秩序,其对物业所有人处分自己财产的管理权也是有限的,不具有权利源,其是否有诉讼的请求权法律规定不明确,存在较大争议,造成业主违规 搭建、装修、拆除承重墙等危害其他业主的行为无力阻止。

[解决方法]此类矛盾在近期发生的数量较多,主要解决方法需要物业公司对自身的意识进行调整,物业公司是以服务为主而不是管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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