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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如何处理财产纠纷。

发布者:董补民律师|时间:2017年09月27日|分类:离婚 |351人看过

离婚后如何处理财产纠纷

   我国法律规定了两种离婚体例,一是登记离婚,二是诉讼离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每对夫妻或多或少都有共同财产。离婚后,夫妻身份关系消散,夫妻共同财产也就失去存在的基础,必须进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样平常在离婚时分割seo公司,但离婚时未分割或虽进行了分割而后反悔或发生可以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时,即产生离婚后财产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可分为两大类:一是登记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是诉讼离婚后财产纠纷。

   登记离婚对于当事人离婚的内容与诉讼离婚具有划一的法律效力,但财产的分割仅表现当事人的意志,婚姻登记机关对其不予审查或仅作情势审查,财产分割内容未得国家公权利认可,当事人事后有贰言甚至反悔的,仍享有诉权。至于离婚协议中未作处理的财产,当事人当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离婚后,当事人对既判力所及的财产有争议的,已无诉权,以维护生效裁判的严正性。就是说,假如在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中已经处理的财产,当事人不得就此向法院提起再次分割的诉讼,而只能是通过申请再审的途径。对于离婚诉讼中忽略了的财产,或某种缘故原由漏审、漏判的财产,则可以另行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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