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家庭暴力证据收集应注意的问题
1,审理案件的法官对家庭暴力的观点,造成其不支持受害者的诉讼请求:有些法官认为:家庭暴力应当是一个连续性的行为,或者说是一个不断的行为过程,仅仅有一次或几次的大骂不能认定为家庭暴力,造成受害者不能得到赔偿的现实!
2,缺少家庭暴力的相关证据:由于家丑不可外扬封建思想的束缚,受害者不愿意让外人知道自己的痛苦,在外还要故意装成生活很美满的样子,结果真到了需要证据的时候就傻眼了。
3,当事人软弱造成难以获得赔偿:软弱是家庭暴力的滋生的催化剂,在受害人受到侵害时,不敢大胆的寻求法律保护,结果造成侵害人不断的升级,到了法院,也只是简单的哭诉一下,而不敢大胆的主张权利。
4,警察的不作为给家庭暴力赔偿造成消极的影响:当受害人打110报警,本希望警察能给施暴者一个教训,或者将此次事件详细地记录在案,从而留下证据。但是却往往适得其反,警察常常以这是你们的家务事为由,对不做认真的处理!
综合以上,对相关证据的收集提出以下建议:1,受到暴力时,不要怕家丑外扬,尽可能多的对外讲,好处就是能给邻居一个印象,真到了需要证据的时候,大家都说你受到了家庭暴力,很容易被人相信。2,当必要时一定要通过警方来解决,坚持让警察作出详细笔录,不能草草训斥几句就拉倒。3,不要在家中树敌太多,因为家庭暴力多数发生在家庭,因此家里人的作证时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