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补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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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使用权收回的范围

发布者:董补民律师|时间:2017年01月27日|分类:综合咨询 |481人看过

  • 集体土地使用权收回的范围

集体土地使用权收回的范围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范围包括:  1为了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是为了乡村村民的共同利益而建设的,是社会公共的需要,土地使用者的需要应当服从社会公众共同的需要。  2不按批准用途使用的。此规定属于处罚性收回。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属违法用地,因土地所有权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而由其收回土地使用权,而不是由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收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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