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风险代理收费?xml:namespace>
所谓风险代理收费,是指律师与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按标的额的一定比例收取代理费,在胜诉后收取。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于2006年12月1日起执行。该办法对风险代理收费进行了规范引导。
该办法规定,律师在办理部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应委托人的要求,可实行风险代理收费,风险代理最高收费比例不得高于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
该办法同时规定,严格禁止对刑事案件、行政案件、国家赔偿案件、群体性案件及涉及百姓切身利益的婚姻、继承等民事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