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补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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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酒泉乌兰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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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风险代理收费

发布者:董补民律师|时间:2016年09月16日|分类:经销代理 |671人看过

关于风险代理收费

所谓风险代理收费,是指律师与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按标的额的一定比例收取代理费,在胜诉后收取。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于2006年12月1日起执行。该办法对风险代理收费进行了规范引导。

该办法规定,律师在办理部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应委托人的要求,可实行风险代理收费,风险代理最高收费比例不得高于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

该办法同时规定,严格禁止对刑事案件、行政案件、国家赔偿案件、群体性案件及涉及百姓切身利益的婚姻、继承等民事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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