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如何防范自己的委托人?xml:namespace>
律师防范自己的委托人,读者诸君如不知内情,肯定觉得本律师不厚道,律师怎么能防范自己的委托人呢?你为委托人服务,委托人与律师之间的关系是高度的信任关系。律师防范自己的委托人,岂不是有点不厚道。其实,事情远没有想象的那么简单。
别的不说,重庆打黑时的“黑律师”李庄就是最好的例证,李庄被自己的委托人龚刚模告发,而身陷囹圄,是不争的事实。实际上,李庄只是眨眨眼睛啊,据说李庄确实有眨眼的习惯。不管基于什么原因,反正龚刚模因为“告发”李庄免除了一死。诸位看官,李庄当时能想到自己被龚刚模“出卖”吗?但不管是什么原因,龚刚模的做法超越了底线。不过我们做律师的也不能苛求于他,毕竟,龚的做法免除了自己一死。
这一事例证明,律师应该防范自己的委托人。为什么呢?律师天天与自己的委托人打交道。委托人与正常人一样,有人品好的,也有人品一般的,也不排除人品较差的。委托人有理性的,也有不太理性的。委托人都希望对自己有利的结果。但事实上,官司有输有赢,官司的输赢最终又不控制在律师手上,所以一旦结果不合委托人的意,官司败诉,或者没有达到委托人的预期效果,委托人怪罪于律师也不足为怪。
言归正传,委托人跟律师翻脸,我认为大多数情况下,主要原因还是怪律师自己。所以律师防范自己的委托人,核心在于律师防范自己说错话,办错事。
律师心中要有杆秤,判断一下当事人的期望值是否过高,如果律师发现委托人的委托事项通过律师的努力不可能达到,就不要接受委托,以免吃力不讨好。
律师要知人识人,通过初次接触,不讲道理的委托人律师是能够感觉出来的,遇到这样的当事人,律师最好不要接受委托。
律师不能包打官司,包打官司虽然能取得部分当事人的信任,但是,一旦输了官司,委托人就会迁怒于律师,认为律师的承诺没有兑现。
律师要尽到自己的责任,一般来说,律师的工作是否认真,是否到位,委托人是能够感觉到的,由于律师的疏忽而输了官司,当事人不迁怒于律师反而不正常。
律师要有工作记录,所做工作要尽可能在适当的时机让委托人知道。
律师收费要规范,防止委托人倒咬一口。
律师在工作上认真的同时,为人又要矜持,委托人的无理要求从一开始就要拒绝,以防患于未然,防止让委托人认为律师可欺。
律师不要为了赢得官司帮助委托人做违法的事,否则,一旦出现问题,委托人第一个出卖的就是律师。
律师应该有政治敏感性,敏感案件能不接最好不要接,因为到了“危急关头”,有的委托人为了给自己开脱,会将责任都嫁祸于律师。
律师不管做得大还是做得小,心中都应该清楚,律师自己的定位。律师既是法律职业者,又是最弱势的个体,连群体都谈不上,尽管全国有十几万律师,但那只是一盘散沙。律师没有公权力的保护,律师协会也只是代政府管理律师的婆婆。律师出了事,只有自己认倒霉,没有人替你顶着,律师事务所可能也会尽可能与你撇清关系,普通老百姓也难得有人会同情律师。
所以,做为律师,你得加倍小心,在勤勉工作的同时,你得警惕你的委托人,因为,律师是委托人最后一位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