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补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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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酒泉乌兰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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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的“术”与“道”

发布者:董补民律师|时间:2016年09月15日|分类:劳动纠纷 |399人看过

律师的

   从业至今,听到不少关于做律师的技巧。其中,不乏多位执业多年律师所谓的看家本领。细加玩味,总觉得其中的成份多,的要素少,这使我不得不思考。

   那么术与道有什么区别呢?我个人认为:术仅仅是一种技巧,一种达到目的的手段与方法。道当然也包含一些手段与方法。但道与术最大的区别在于:术不顾道德底线,往往为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道有价值追求,有操守与理念。

   将律师自比商人,这种律师的大部分经验是术,因为商人的目标就是逐利。将逐利作为终极追求的人,是什么样的事都能做得出来的,这种律师的经验如果不是术,又能是什么?诚然,律师不是苦行僧,需要养家糊口,不可能将自己置身于化外,但追求金钱不应该是律师的终极目标,较高的收入应该是律师恪守从业之道,为委托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当然附加值。追求术的律师,短时间可能获得一些收益,但从长远来看,不太可能做大做强。委托人的素质越来越高,不可能总是被忽悠。再说,委托人被欺骗了一次,也不太可能再上第二次当。相反,坚守道的律师,在一定时期内,可能会收入少一点,但是,从长远看,收入不会太低。笔者一直认为,口碑是律师最好的名片。尽管现在网络很发达,可以短时间欺骗一些识别能力不是太强的当事人。

   注重术的律师,只要能挣到钱,并且自己评估风险不太大,可能什么事都会干。违法代理,欺骗客户,伪造证据,贿赂法官,被对方当事人收买等等,都是这类律师常做的事。事实上,这类律师自身的风险还是挺大的,俗话说:常在河边转,没有不失脚。只是到那时才醒悟为时已晚。

   坚持道的律师,以委托人的合理诉求为己任,力求在个案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与法律的尊严。这类律师,当然也注意总结办案的具体经验,总结与委托人及法官等沟通的规律,但从不研究旁门左道,不研究坑蒙拐骗的技巧。他们的空余时间,大多用在阅读专业书籍上,虽然也有一部分用在必要的人际交往上。注重术的律师,是难得有时间看书学习的,他们的全部心思都用在追求金钱上,哪有心思更新知识。事实上,律师这一职业的特点,是需要从业人员终生学习的。

   令人遗憾的是,由于中国目前的法治环境与社会风气,以及律师实际上作为自由职业者的特点等因素,目前,在律师这一群体中,能够坚守、追求道的可谓凤毛麟角,少之又少,此诚社会的又一悲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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